李敖之女“找”上了姚明 維權事件曝小巨人隱私(組...

  據今天出版的《都市導報》報道,“維權女王”李文又來維權了!作為李敖長女,李文可謂子承父業。李文起訴的物件上達名企業、名歌星,下至一般市井小民。這回又是了不得的人物剛剛退役的姚明!

  8月23日,李文在出席武漢的一場“談禮儀”講座時曝光了此事。“姚明的房子租出去了,他租給過三批人,但三批人都有問題。第一批人是開party開到樓道,在樓道抽煙,這裡的樓道比較狹窄,有地毯,萬一失火怎么辦?很沒有公共意識。第二批租客是醫生,養了只大犬,北京規定35寸的大犬不能養,況且它半夜三更叫,影響人休息,租客也不拴狗。第三批租客是廣東來的,阿姨把垃圾亂倒,也不分類,有時候大聲叫,不關門,住這么昂貴的地方,我覺得應該尊重空間,因為門一開就是公共場所。” 據李文透露,對于曝光此事,自己已經忍耐了很久。

  李文目前所住的北京銀泰中心的柏悅居,位于長安街和中央商務區核心地帶。而姚明在該處有三套住房,其中一套房子與李文同樓,還有兩套在樓上。據悉,姚明在上海和北京都有置房,上海的房子用于日常居住,而北京的住房則主要用來投資。

  “維權”已經成為了李文的代名詞。然而李文維權的目的卻讓人匪夷所思,姚明退役的訊息剛剛傳來不久,而姚明房子的租客已經整整換了三批,李文選擇這樣一個時間來曝光這件事情,是否是為了獲得更高的關心度呢?再者,李文選擇先向媒體曝光此事,而非直接采用民事維權的手段,究竟是為什么呢?對此,李文表示,“為了這件事我投訴了他兩年,老實說我有他的電話,但我不好意思打。我就是要把這件事情搞大,我很喜歡炒作,我擁有業主的權利。我希望能夠提高大眾的文化公民意識和素養。”

  李文表示自己并非有意透露姚明的隱私,“但你的租客惹到我了,我就要給你曝光啊!姚明再不管好租客,我就要告他!”這樣的維權無可厚非,在中國人尚且缺乏維權意識的社會環境下甚至應該倡導。然而李文之后的一些言論卻讓人感到不妥,“姚明是第一批在這裡買房的,當時房子還沒建好。這裡現在要10萬元一平方米,你算算姚明三套房子多少錢。”維權是一回事,姚明個人身價的曝光就顯得多此一舉了。

  事實上,對于此類事件,在《民法通則》和《物權法》中都有相應的規定。《物權法》第八十四條確立了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:“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、方便生活、團結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則,正確處理相鄰關系。”《民法通則》第八十三條對此的規定是:“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,應當停止侵害,排除妨礙,賠償損失。”但是據律師透露,這樣的官司在中國并不好打,另外除非姚明本人對李文置之不理,法院才能考慮將姚明列為被告。

  作者:張力韻來源東方網-都市導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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