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敖與胡適后來多有交往,了解漸深,他在《文星》雜志發表了長文《播種者胡適》,對胡適的思想作了比較全面的清理,充分鐵定了胡適對國家、民族的貢獻。胡適讀了,覺得文章有些問題,特地給李敖寫了一封信。信中云:“李敖先生:我知道這一個月以來,有不少人稱贊你寫的《播種者胡適》那篇文字,所以我要寫這封信,給你澆幾滴冷水。我覺得那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,應該有人替你指點出來。很可能的,在臺灣就沒有人給你指點出來。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擔任這種不受歡迎的工作了。第一,我要指出此文有不少不夠正確的事實。如說我在紐約"以望七之年,親自買菜做飯煮茶葉蛋吃",其實我就不會"買菜做飯"。如說我"退回政府送的六萬美金宣傳費",其實政府就從來沒有送我六萬美金宣傳費的事。又如說"他懷念周作人,不止一次到監獄看他",我曾幫過他的家用的小忙,但不曾到監獄去看過他。”
李敖的文章發表于1962年1月1日,胡適信中說“這一個月以來”,證明他的信是在2月份寫的,信中只談了第一個問題,剩下的問題尚未來得及談,胡適便于當月逝世了,李敖也是多年之后才從胡適一本藏書中看到此信殘稿,信中不難見出胡適的為人。
胡適敢說真話,不因為李敖是表揚自己而有所隱諱,他開篇就說李敖的《播種者胡適》有不少毛病,別人不會指出來,但自己愿意做這個“不受歡迎的工作”。胡適一生活得認真,不要說是對李敖這種小字輩,就是對位高權重的當政者,他也是有什么說什么,比如他在大陸時曾批評蔣介石將經濟弄得一塌糊涂,指揮的軍隊軍紀敗壞;到了臺灣,他批評老蔣頻頻干預司法,使臺灣沒有言論自由,“一切盡在不言中”。這種真性情是人情等級文化下的許多學人不具備的。
胡適對虛名不屑一顧,有時甚至到了“虛名向左我向右”的程度。胡適不是一個不在乎名譽的人,相反,他一生好名,特別愛面子,他給別人寫的信都要謄抄一份留下來;其日記也明顯可以看出是為了日后發表,故意略去男歡女愛的內容;對名譽博士來者不拒,一共得過三十幾個。但公道地說,胡適所好之名都是來路正當、不會受到非議的,對于那些來歷不明、言過其實的虛名,他一直非常拒斥。就拿上文提到的胡適更正李敖文章的錯誤說事吧,這些錯誤事實其實無一不是給胡適貼金的,無非是說明這個人廉潔、儉樸、關心別人。如果說,“退回政府六萬美金宣傳費”這種事在臺灣尚有知情人,那么,在紐約“買菜做飯煮茶葉蛋吃”、不止一次去探監等事知之者甚少,完全可以蒙混過關。然而,胡適毫不含糊,見假必糾,見虛名必擲。
“君子好名,取之有道”,這是胡適先生對待名譽的態度,也應該成為今天熙熙于名攘攘于利者的人生指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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